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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扣认证

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认证抵扣有条件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9〕617号)第一条规定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,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。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货物运输统一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,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,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...

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期限

根据《关于修订<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>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6]156)的规定,超过90天的抵扣认证期限,视同放弃了抵扣权限。...

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、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违法行为,如何处罚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:“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,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;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,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...

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后: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认证将取消!

所谓的取消认证是指: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,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,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,查询、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,即增值税​专用发票在线免扫描认证。...

发票认证抵扣的几个特殊规定

根据《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)第一条规定:“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,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,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,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,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。”...

处罚违规留抵退税,宜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区分

对于违规取得留抵退税行为,处罚时宜有所区分。对于故意虚构进项税额或隐瞒销项税额,骗取留抵退税的,要从严处罚;对于过失所致的,宜区别对待。...

价外费用选择税收编码、开票、税前扣除及抵扣进项

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、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;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、支付凭证(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)、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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